您好,欢迎访问极能新材 - 高性能环保新材料与新能源解决方案提供商
网站地图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全国咨询热线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加入我们
产品中心
产品分类一
产品分类二
产品分类三
产品分类四
产品分类五
新闻动态
行业新闻
企业新闻
工程案例
案例展示一
案例展示二
案例展示三
案例展示四
荣誉资质
服务领域
废物处置
多金属回收
城市矿石再利用
新能源开发和利用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首页
>
新闻动态
行业新闻
企业新闻
新修改的《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
发布时间:2026-09-22 01:16:46
浏览次数:
原标题:新修改的《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 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发布新修改的《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解决现行标准适用范围覆盖不全、对新污染物治理和水生态风险防控支撑不足等问题。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扩大了现行标准的适用范围,将重大疫情防控期间具有隔离功能或应急医疗服务功能的“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纳入管控,并规定了排放控制要求,切实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能力。同时,强化新污染物和环境风险防控,针对医疗机构污水中可能存在的抗生素等新污染物,要求直接排放的医疗机构增加斑马鱼卵急性毒性作为综合毒性控制项目,从源头防范有毒有害物质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标准完善小型医院的界定与消毒要求,按床位数确定小型医院的范围,明确规定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应达到的要求;规定传染病区污水在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前,必须分流并进行预消毒处理,严格把控粪大肠菌群数和氯消毒指标,防范病原微生物传播风险等。 此外,修改单还完善了医疗机构污泥管理规定,不再将废水处理污泥定性为危险废物,但明确污泥应进行消毒处理,满足相应要求后,方可进行转移和处理,既减轻了医疗机构负担,又守住了环境安全底线。 △图自生态环境部 (总台央视记者 蒋晓平)
分享到:
上一篇 : 第四届闽台职工传统酿酒技能交流活动在龙岩举办
下一篇 : 横琴口岸联合一站式车道启用两周年查验澳门单牌车超420万辆次 是跨境车流主力
Copyright © 2012-2026 极能新材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非商用版本